活動辦法

  1. 自民國100年4月1日00:00:00起至民國100年5月31日23:59:59止;凡於本活動期間持台北富邦銀行信用卡至台灣大哥大myfone網路門市刷卡,可享以下優惠:
    1. 單筆消費滿$8,888,可享刷卡金$250回饋
    2. 購買特定商品可獲得贈品飯店餐券二張,並統一於活動結束後民國100年6月30日前寄送至用戶宅配地址。
  2. 飯店餐券包含台北亞都麗緻飯店、台中裕元花園酒店、台南大億麗緻酒店、高雄寒軒飯店,將依用戶宅配地址贈送,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台灣大哥大要求折換現金或更換其他贈品。
  3.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台灣大哥大將依法保護,惟參加本活動者均視為同意台灣大哥大可將個人資料使用於台灣大哥大及關係企業之相關行銷活動。
  4. 台灣大哥大保有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之權利,本活動詳細辦法皆以本活動網站公告內容為準。
  5. 刷卡金回饋需致電台北富邦銀行客服中心登錄成功始符合活動資格,登錄日期自100/4/1起至100/6/10止,登錄專線(02)8751-1313轉777。
  6. 本活動回饋之刷卡金,活動期間內每戶限回饋乙次。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並以正卡持卡人為刷卡金之受贈者。
  7. 消費計算以活動期間內”消費日”為準。分期交易以其分期前購買總金額歸入首期計算,次期以後則不列入累計。
  8. 本活動額外獲贈之刷卡金將於100年7月底統一計入正卡人富邦信用卡帳戶。
  9. 被回饋客戶所持之富邦信用卡於回饋當時需為有效卡,若遭限制或停止使用、延遲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將喪失本活動資格。
  10. 本活動以實際成功訂單計算,若為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銷退等訂單將不列入計算範圍。
  11. 台北富邦銀行與台灣大哥大myfone.com.tw網路門市保留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